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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12  【】  【关闭】

2018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

国知发管字〔2018〕1号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落实举措

执行部门

(单位)

完成

时间

一、“专利制度创新”主体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1.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系统总结深圳、长沙、上海浦东等中心城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成效,积极推动在更高层级、更大范围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实现各类知识产权的综合效应。

有关省份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的相关要求,推动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全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在省级层面自主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及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强化专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完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配套修订《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扩大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加大专利费用减免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专利巡回审查、巡回复审力度。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建设,优化专利文献信息公共服务,扩大专利基础数据开放范围。拓展专利代办处服务功能,便利专利优先审查和费用减缴业务办理。

有关省份要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支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当地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数据互联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一站式”政务办事大厅,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局内:办公室、条法司、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文献部、专利复审委员会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3.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总结上海、山东、湖南、湖北、四川等地成功经验,做好推广工作。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重点解决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问题,从根本上调动创新主体实施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关省份要充分借鉴高校职务发明成功改革经验,制定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试行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等新型分配方式,提高发明人合法收入。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为科技成果专利化、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局内:条法司、专利管理司

省份:一类省份必做,二类、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4.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加强全国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技术支撑和国际对口工作,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管理和服务标准的统筹,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标准体系设计,加快推进各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制修订进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认证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认证政策体系,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认证示范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有效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各地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管理和服务标准贯彻实施体系,加强政策支撑,培育一批专业的知识产权贯标服务和认证机构,全面贯彻实施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5.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106号)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军地政策互通互利、资源共建共享、人才联培联用,推动国防专利申请受理、实施备案等职能委托至有条件的地方专利代办机构,推动放宽国防专利代理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国防建设。

有关省份要依托专利代办机构制定承接国防专利受理职能的业务工作方案和符合保密要求的硬件设施建设方案。遴选优质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国防专利代理和保密培训,做好国防专利代理人才储备。推动《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贯彻实施,推进建立国防知识产权军地联合维权工作机制。

局内:专利管理司、条法司、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省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涉及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作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各项任务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工作。完善局省市联动的地方立法指导机制,联合开展立法调研、培训,提高立法质量,力求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有关省份要积极推动制订省级《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集成各类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效果,拓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途径,强化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查取证权和行政强制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执法前置程序。

局内:条法司

省份:强省试点省、一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7.加强专利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强化专利创造、保护、运用等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推动专利与产业、经济、科技、金融、贸易等领域融合发展,大幅提升专利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贡献度。

有关省份要制定专利激励创造、支撑产业、促进经济、服务开放、创新金融等相关政策文件,搭建业务推进载体,层层抓好政策落地。

局内:保护协调司、规划发展司、专利管理司

省份:一类省份必做,二类、三类省份选做

二、“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效率和水平,培育产出更多高价值专利,提高技术供给质量。

8.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区域创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区域创新质量评价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匹配。持续加强对专利申请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非正常专利申请套取资助等行为。继续督导地方优化专利资助政策,突出专利奖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更多高价值专利产出。

各地要进一步推动优化各级政府专利考核评价指标,实施一批区域创新质量评价类专利导航项目,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完善各级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突出专利质量导向。

局内:专利管理司、条法司、审查业务管理部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9.加快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体系。出台专利价值评估指南,开展高价值专利遴选工作。推动专利导航融入支撑科技创新、企业经营全流程,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和专利布局质量。全面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推动建立分层分类高价值专利自愿备案制度,完善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推选制度,畅通高价值专利运营变现渠道。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为高水平创新成果转化为高质量专利申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结合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工作,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质量构建反馈、评价、约谈、惩戒机制。

有关省份要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载体资源,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加强专利协同运用,从源头上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加大对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为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提供高质量专利代理服务,积极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和项目创新成果转化为高价值专利。

局内:专利管理司、条法司、审查业务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省份:强省试点省、一、二类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0.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严格依法审查,持续完善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强化专利申请质量监控、内部审查质量评价和外部审查质量反馈。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开展集中审查。探索PCT国际阶段检索结果申请人沟通机制,提升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专利优先审查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享受优质快速审查服务。充分利用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审查员实践基地等载体资源,积极对接本地区创新主体发展需求,加强技术研发人员与专利审查员的业务交流。

局内:审查业务管理部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

完成

(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坚持“建机制、建平台、促产业”的工作方针,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畅通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11.建立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推动资源共享、业务协作和行业自律,建设若干功能性、区域性、产业性知识产权运营分平台,实现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互联互通。制定完善平台管理机制,明确交易运营规则,加强绩效评价和统计监测,促进平台、机构、产业和资本融合发展。深入推进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

有关省份要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各类知识产权运营交易载体,搭建各类知识产权运营要素合作对接平台,开展线下知识产权运营项目路演推介活动。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积极探索运营模式。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2.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对接知名产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协作运营各类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立足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培育并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作用,探索建立“投、贷、担、保、服”联动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促进各类知识产权增值增贷。

各地要积极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工作覆盖面,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推广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专利保险的品种开发、服务完善、人才培养和风险监控。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

完成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按照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13.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手段。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现场勘验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查证制度和执法程序,通过没收、查封、扣押、销毁侵权产品等手段严厉打击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深化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库、司法鉴定机构在疑难案件侵权判定咨询中的作用。严格、合理地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和现有技术设计抗辩原则、积极适用等同侵权判定原则,有效提升专利侵权判定水平。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推进专利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大对不良信用记录较多者实施严格的联合惩戒,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人的限制和惩戒力度。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4.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全面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优化快速审查、确权工作模式,推动确权维权工作有机衔接,升级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健全符合新产业、新业态特点的快速维权机制,进一步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方式,提高快速协同保护的效率。

有关省份要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软硬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检索、预审等专利审查前置工作的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尽快实现各项业务顺畅运行。在优势产业集聚地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拓宽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推动在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切实促进行政与司法衔接,提高保护效率。完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跨地区举报投诉案件转办协作。加强大型展会、重大文体活动的维权援助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局内:专利管理司、审查业务管理部、自动化部、专利复审委员会

省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涉及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

完成

15.构建专利大保护工作体系。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深化与海关、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深化跨地区执法协作,进一步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晋冀鲁豫等地区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机制作用,加强跨区域执法案件与人员调度,合理配置执法监管资源,协同查处重大案件。制订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推动运用“互联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先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执法,对城乡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地区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监管,促进国内监管与跨境监管的结合,加大线上转线下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

完成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立足实体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6.培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面向国家重点创新主体推进派驻知识产权专员,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继续推动建立人才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评议和鉴定机制。

局内:人事司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创建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探索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与特色产业研发制造互动发展的新路径。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遴选新一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加强对“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模式的引导。开展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

有关省份要加快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推进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局内:规划发展司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18.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动知识产权更好服务创新创业,针对国家各类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和重点园区的需求,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巡回口头审理等专利审查服务工作。逐步拓展专利代办处业务,继续加强代办处咨询服务建设。倡导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文化,深入推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继续举办“知识产权走基层 服务经济万里行”和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区域发展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专利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指导和支持各区域及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开展特色专利信息服务。继续实施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试点项目。

各地要积极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创新创业集聚区域服务网点全覆盖。继续培育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局内:办公室、保护协调司、规划发展司、审查业务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文献部、自动化部、专利复审委员会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三、“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

(一)

专利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着力破解区域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新矛盾,打造若干知识产权隆起带,带动整体升级发展,着力强化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19.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老东北工业基地振兴等工作协调、资源对接机制,着力打造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等知识产权发展隆起带。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集聚中央和地方优势资源,推动各强省试点省、强市创建市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取得实效。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和强市创建评价、过程督导和绩效评估。

有关省份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投入,制定强省、强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并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举措。

局内:专利管理司、保护协调司

省份:强省试点省、强市创建市涉及省份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0.完善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围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结合各自资源禀赋,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的特色发展路径。加快培育若干知识产权要素鲜明、创新资源富集、双创氛围浓郁、产业生态活跃的特色小镇。

有关省份要集聚资源、挖掘特色、搭建载体,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和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推广应用涉农专利技术,开展知识产权富民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扶贫精品项目,加快实现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二)

专利引领产业升级

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大力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竞争力,有力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21.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总结评估,进一步深化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政策举措,新建一批专利导航项目研究与推广中心。建立专利导航项目质量评价机制,开展备案项目评优推优活动。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产业专利导航大数据中心,加强政府性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披露和利用,为企业提供基础性、常态化的专利导航服务。加大高校院所、国家实验室重点领域专利导航服务力度,加强高校院所专利导航能力建设。

各地要大力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高校院所承担专利导航项目推广与研究工作。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各类省份必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2.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工作方案》,聚合优势资源,形成政策合力,打通产业链、创新链、知识产权链和资本链,阶梯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出台知识产权强企评价指标体系。支持中央企业率先建设知识产权强企。全面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升知识产权支撑引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各地要加大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的推行力度,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载体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与知识产权强企共生发展。

局内:专利管理司

省份:强省试点省必做,其他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23.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研究制订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规划。继续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

有关省份要积极研究制定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文件,编制本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

局内:保护协调司、规划发展司

省份:一类省份必做,二类、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有阶段性成果

(三)专利推动对外开放

围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维护“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24.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探索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共享平台,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稳步推进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工作,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技术创新支持中心。

各地要结合地缘特色和资源禀赋,立足区域开放发展实际需求,积极创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参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局内:国际合作司、人事司

省份:各类省份选做

年内

完成

25.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完善境外展会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境外展会快速维权与境内维权援助工作的联动机制,选择对重点产业发展影响较大、专利密集度较高的境外知名展会开展现场维权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向驻外机构派遣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服务驻外中资企业海外经营与创新发展。加强中美欧日韩五局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合作,继续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网络。完善“智南针”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继续研究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报告。

有关省份要积极开展境外参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应对实务培训。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推动设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金。

局内:专利管理司、国际合作司、保护协调司、规划发展司、人事司、审查业务管理部

省份:一、二类省份必做,三类省份选做

年内

完成